2012-02-22 16:18:10
税收优惠政策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助推器。(插图 张海宁)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下发《关于2012年关税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自2012年起,艺术品的进口关税税率由12%降至6%。业内人士预测,这一政策调整预计带动北京市2012年艺术品交易额30亿元至50亿元。”
“2012来了,文化产业的黄金发展期开始了。”自2002年开始,多项针对文化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通知的方式下发。十七届六中全会之后,多部委纷纷出台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并且强化和完善了此前已有的财税政策。
2012年,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第十个年头,文化发展战略被上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各大部委联动,10年变革,解放了文化生产力,文化产业税收政策也经历了10年的试点和完善。业界期待,财税政策支持文化产业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转折2002
2002年,十六大首次提出“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这可视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转折点。随后,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以不同的方式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
为了落实十六大精神,2003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规定(试行)》等文件。其中重要的措施之一便是利用财税政策为文化产业“减负”。
税收优惠政策首先在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实行。2005年3月,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2号)。这是文化体制改革以来的首个针对文化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通知指出,对新办文化企业,从事数字广播影视、电子出版物等研发、生产、传播的文化企业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该通知基本上涵盖了文化产业各领域和环节。2007年2月,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第二批不在试点地区的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名单和新增试点地区名单,更多的文化企业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
财税[2005]2号等文件执行期限为2004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据财政部税政司负责人介绍,政策惠及了全国2000多家转制文化单位,减免税收近百亿元。5年的实践证明,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对激励文化单位加快转企改制,发挥了重要作用。
因效果明显,第二次大规模的减税政策呼之欲出。2009年3月,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加强版的《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对文化企业的税收政策作出进一步完善和修订,通知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2009年7月,国务院制定发布影响深远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同年,财税部门还出台了专门扶持动漫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振奋2011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第一年。10月18日,十七届六中全会召开。在会议精神的推动下,新的扶持政策陆续出台,原有的税收优惠等政策则继续加强。
2011年11月初,财政部出台的文件印证了业界的分析与预测。财政部表示将从加大财政文化投入力度、落实完善各项扶持政策等5个方面支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紧接着则是国家税务总局对十七届六中全会决议的积极回应。12月初,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一系列税收政策。税务总局将按照统一税法、规范税制、区别对待的原则,调整完善与文化体制改革发展要求不完全相适应的税收政策。业界可以期待,依据文化产品和服务特性,文化产业的差别税率政策将完善和细化。
为减轻中小微型企业的负担,2011年11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文件,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进一步实行减税政策。而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中,把文化创意率先纳入了试点范围,以此鼓励从事文化创意的企业发展。
税收优惠政策将进一步助力文化企业走出去。商务部也明确表示了完善文化产品出口财税政策。此外,海关为文化企业走出去提供了“绿色通道”。除了对文化产品生产的特殊环节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等政策外,文化企业可以利用保税区“境内关外”的保税政策优势,实行进口货物进去保税的政策,比如,影视后期制作的进口设备可以在保税状态下使用。
除此以外,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也将有可能进入发展的最好时期。国家税务总局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并明确表示,将为之创造良好的税收政策环境和平等竞争机会。
税收优惠政策还将支持新兴文化产业的发展。国家税务总局表态,将支持新兴文化产业的发展,完善科技税收政策体系。目前,在支持新兴文化产业方面,国家对动漫产业、数字电视等已实施了税收优惠政策。
高技术服务业存在的税收问题也将得到逐步解决。2011年12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十二五”期间,重点推动知识产权服务、数字内容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等8个领域的高新技术加快发展。据了解,政府将完善财税政策,支持高新技术发展,凡符合条件的高技术服务企业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2011年12月15日,财政部再次以实际行动证明了对文化体制改革的支持,公布了《关于继续执行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通知》,明确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继续执行。记者了解到,部分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
电影产业的税收改革也势在必行。为促进电影产业的发展,税收政策是各方关注的重点。2011年8月31日,华谊兄弟董事长王中军在一次会议上表示:“电影制作公司目前要交双重税收,所谓的电影基金管理税要抽走5%。”他建议这个税收政策能有所改革。而早在2009年两会期间,冯小刚就电影产业的税收问题向全国政协提交了提案,呼吁国家以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电影产业的发展。
让电影人欣慰的是,财税政策对电影产业倾斜将正式通过法律形式给予明确。2011年12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电影产业促进法(征集意见稿)》。据了解,除了降低门槛、减少行政审批、加大电影专项资金、基金的投入力度外,从事电影剧本创作、摄制、发行、推广、放映等各环节都将享受到税收政策优惠。专家表示,不难预见税收优惠将在激励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从事电影活动上起到推动作用。
征集意见稿截止时间是2012年1月15日。曾参与《电影产业促进法(征集意见稿)》讨论的清华大学教授尹鸿指出,意见稿最主要的亮点是在国家的财政税收等方面明确地表达了要对电影进行倾斜和支持。
预测2012
2012年财税政策将会继续发力,专家预测,未来5年文化产业的产值将有望翻番。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在我国的税收立法中并未体现“文化立国”的理念。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认为,目前税收立法距离文化立国的理念还有一定距离。
在文化投资者和经营者看来,诸多利好政策应该算是国家赠送的一份2012年的新年大礼。业内人士分析,随着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等各部委制定的政策落实到位,将扩大文化企业的生存空间。未来财税政策将会继续发力,未来5年文化产业的产值将有望翻番。
虽然已经有相当多的税收优惠,但是财税专家指出一个普遍的事实,这些税收优惠大多散见于各个税种,优惠范围、手段缺乏协调配合,导向不突出、方式单一、缺乏激励等问题存在。
2011年11月14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撰文表示,审慎而深入的开展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的工作,与其他领域的工作研究和政策安排密切配合,找到引导带动金融资本和其他社会资本投入文化产业的路径、方法与机制。
“在我国现行的税法中,涉及文化产业的具体税收政策比较少,且主要以国家税务总局和相关部委颁布的临时通知为主要形式。”在财税专家看来,现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而在业界看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力度不够。
“文化产业税收政策水平受制于我国整个税收制度完善程度和税收征管能力的高低。”财税学者马应超和李永强在研究新时期推动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时,发现2009年实施增值税转型后,增值税制度又面临着征税范围过小等问题。专家建议,扩大文化产业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当前,我国文化产业的总体税负相对较高,减轻税收负担成为包括文化企业在内的中小企业一直以来的呼声。2011年12月2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表示,除了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扶持中小企业财税、金融政策外,2012年上半年还将出台包括减税在内的一揽子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加快建立健全以《文化产业促进法》为统领,包括各种税收扶持政策在内的文化产业法规体系建设,以法律形式确定国家发展文化产业的基本税收扶持政策。”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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