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12 11:50:44
“是世界变化太快,还是我不明白”,立法的理念和基础挑战着人们对家庭观念的认知底线——是新生事物还是过犹不及;赡养老人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试图通过立法“限定儿女必须对老人关心”的做法是法制的进步还是国人的文化悲哀。
中国进入老龄化已经是不争的事实,随之而来的社会化问题都绕不开“老年人”的讨论语境,法律需要?;だ夏耆说娜ㄒ?,但立法基础一旦偏离社会现实只是从概念上保障老年人权益,一味地凸显老年人的弱势和需求,法律的盲点就会沦为一种历史性的笑话。
“?;丶铱纯?rdquo;的另一种解读是社会被经济完全解构后的经济现象,骨子里是老人们的情感需求和文化需要。离乡离土的是中国年轻人在人生自我价值实现的必然选择,在经济利益的支配下,为了获得基本的生活物质基础,在他乡讨生活的人们极少有条件带上自己的父母,选择异乡工作的人们大多是物质条件的匮乏者,加上户籍、医疗、住房等城乡之间的壁垒限制,不仅经济层面割裂了子女和父母之间的生活状态,文化上也形成了清晰的鸿沟。老年人闲暇时间对儿女的惦念固然是家庭生活的情感需求,但儿女们在艰难地生存以期获得票子、房子、车子、尊严的打拼中何尝不需要父母的情感慰藉,但单纯地用法律取代社会应负的责任,完全推卸到儿女的身上时,“?;丶铱纯?rdquo;与其说是老年人的愿望,毋宁说是中国社会转型时阵痛的牺牲品。
在家庭的情感结构中,中国一直善于用传统文化的智慧作为稳定家庭成员之间关系的固化剂。传统家庭中的各种处理方式都融入礼、孝等具象的言行中。在小农经济为主的中国传统社会结构中,家庭文化与社会文化高度一致,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不可忽视的是,传统家庭中成员之间的关系不和谐时,是可以寻求法律支持的,前提是家庭文化本身就受到国家法律的?;ぃぜ彝サ耐暾统稍敝涔叵档奈榷?。
令人遗憾的是,传统的家庭文化已经名存实亡,在独生子女成为中国社会家庭结构的唯一类型时,传统家庭的文化已经不复存在。不久的将来,一对夫妇要面对双方四个老人精神慰藉的责任,法律的善意和社会的残酷相互面对时,法律的无力感与子女以及孙辈家庭成员的无力感一样,不知该向谁去具体指责。
中国重建传统家庭文化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情了,只能借助传统文化的理念恢复起人们对家庭关系的文化认知。要知道,在当下子女在外的家庭成员中,父辈以及祖辈的人们都经历过文化革命等历史,有相当一部分人在年轻的时候有过因为政治立场和不同见解和父母反目、亲人背叛的情况,也就是说当代中国人的家庭观念在文化上完全的破碎和凌乱,和中国转型期的社会结构遭遇的境遇一样。
传统的消失了,新的价值标准似乎在抛弃老人、家庭,让人无所适从又感觉人人自危,所以,只能头疼医头脚痛医脚式地通过法律强制规范社会行为乃至家庭行为,却忘记了解决问题的根本是法律力不能逮的部分——真正的“药方”在于文化的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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