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21 11:53:33
新华网北京1月20日电(记者何雨欣、侯雪静)记者20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部门将从2015年3月1日起实施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这意味着纳税信用企业可享受出口退税优先。
根据税务总局发布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3月1日起,将按照出口退(免)税企业的资产状况、纳税信用等级、内部风险控制等将企业分四类实施差别化管理,对纳税遵从度高、信誉好的一类企业简化管理手续,退税审批时间将缩短至2个工作日以内。
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说,目前,我国出口退税管理实行无差别化管理,企业无论信誉好坏、规模大小、经营时间长短,都“一视同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退税占比较大的信誉高、税法遵从度高的出口企业的退税进度,而审核无风险和低风险的退税也耗费了大量人力精力。
新办法将出口退(免)税企业分为四类,每个类别都须符合一定条件。比如一类出口企业需要符合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出口退(免)税风险控制体系、未发生过违反出口退(免)相关规定的情形等条件。
?。玻埃保茨耆舶炖沓隹谕怂埃保保常玻挂谠?,增长7.7%。2015年,税务总局除出台该办法以外,还将通过下放行政审批等举措,有效促进外贸出口便利化,将退税时间缩短到20个工作日以内。
税务总局税科所所长李万甫说,实施分类管理后,改变了过去无差别化管理“一人生病、众人吃药”的弊端,总体上提高了出口退税进度,有利于提升税务部门管理效率,进一步规范出口退(免)税管理、优化出口退税服务。
更多精彩资讯,欢迎关注文化交流网 ngc96.tqlkx.cn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文化交流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